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煤灰、废浆清理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招标单位: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GH-2020-1209
编 写: 陈忠
审 核:
编制日期:2020年 12月9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煤灰废浆清理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煤灰废浆清理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服务部分)》。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含服务外包或劳务派遣。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文件(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报价表(见第二章报价表格式);
(3)偏离表(见第二章偏离表格式);
(4)投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2 投标文件(服务部分):
见《招标文件(服务部分)》相关要求。
1.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页签)。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各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资格证明文件1式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说明:招标文件附件中已经提供格式文件的,不足之处可另纸补充,但不得更改格式。
1.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投标人要按投标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包含因投标发生的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1.6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4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7 当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1)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未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订;
(3)资格证明文件未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投标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不能说明合法原因的;
(5)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的。
2、投标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14时。
(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如采用快递方式,请注意投标文件密封性的完好,并预留邮件投递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及支付
4.1 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汇款单时间为准,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款项用处),超此时限后汇入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湛江东海支行
户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00 1688 9480 5300 3458
4.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已存入招标人账户的固定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4.4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开标及评标
1、开标日期:2021年1月11日14时,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1.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3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报价的撤回及其有关声明等,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
2、初审
2.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评标
3.1 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通知
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需要时可以书面确认。
4.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中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五、声明:
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遵守制度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作废。
3、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招标人对报价人的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忠,联系电话:0759-2370166。
2、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技术联络人:陈东雨,联系电话:1369236031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煤灰、废浆清理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服务部分)
招标单位: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GH-2020-1209
编 写: 陈东雨
审 核:
编制日期:2020年 12月9 日
一、招标说明
(一)本文件是针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煤灰、废浆清理外包项目提出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的外包服务。
二、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煤灰清理:
投标人负责锅炉燃煤输送系统的疏通工作,保证锅炉燃煤供给顺畅;负责辅助锅炉的拉渣、清灰等工作;负责卸灰、卸渣工作;负责煤场、渣场、输煤、输渣、输灰等所属区域环境、设备卫生清理工作;负责协助锅炉工、装载工、皮带工进行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180t/h锅炉输煤系统的输煤、疏通工作,180t/h锅炉输渣系统故障时协助拉煤渣;负责输煤系统所属区域环境、设备卫生清理工作;协助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负责180t/h锅炉输煤系统(煤场至煤仓)下煤疏通、堵煤清堵。
(2)负责180t/h锅炉监视煤仓料位、卸料器的操作。
(3)负责煤场受煤坑下煤捅煤。
(4)负责28米层成品煤仓下煤捅煤及清仓工作。
(5)负责28米层设备及地面卫生清理工作。
(6)负责碎煤机和进出口落煤管积煤清理工作。
(7)负责除铁器和进出口落煤管积煤清理及地面卫生工作。
(8)负责地坑设备及地面积煤清理工作。
(9)180t/h锅炉输渣系统故障时协助拉煤渣。
(10)负责输煤系统所属区域环境卫生包括煤场及周围、输煤线及周围等清理工作;协助所属区域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
(11)工作中发现设备异常或有故障时,负责立即报告装载工、皮带工和工长并一同处理。
(12)180t/h锅炉停机期间,由锅炉车间主任安排辅助工协助其他设备检修
2、负责辅助锅炉输煤系统的输煤、疏通工作;负责辅助锅炉拉煤渣、清炉前灰等工作;负责输煤、输渣系统所属区域场地、设备卫生清理工作;协助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负责辅助锅炉输煤系统(煤场至煤仓)的输煤、疏通工作,包括受煤坑、給煤机等处的清堵疏通工作。
(2)负责辅助锅炉煤仓下煤捅煤、卸料器的操作及设备、地面卫生清理工作。
(2)负责辅助地坑捅煤及设备、地面卫生清理工作。
(3)负责将辅助锅炉煤渣拉到渣场。
(4)负责清理辅助锅炉炉前灰及地面卫生工作。
(5)负责输煤、输渣系统所属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协助所属区域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
(6)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时,负责及时报告装载工、辅助锅炉司炉工或工长,并会同处理。
(7)辅助锅炉停机期间,所属辅助工协助锅炉工检修。
3、负责卸灰、卸渣;负责卸灰、卸渣系统所属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协助卸灰、卸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
(1)负责180t/h锅炉灰渣罐的卸灰、卸渣。
(2)负责卸灰、卸渣系统所属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3)协助卸灰、卸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
(4)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时,负责及时报告工长,并会同处理。
4、负责完成招标人(包括主管领导、车间主任或工长)交办的其它与煤灰清理相关的工作。
(二)废浆清理:
投标人负责操作输送皮带,堆放、保管废浆和污泥,完成污水站内相关清理、清洁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操作输送皮带,堆放、保管废浆和污泥。
(1)负责操作输送皮带,以及基本维护保养。
(2)负责斜筛清理、清洗以及周围的清洁,确保正常使用。
(3)负责污水站脱水后废浆和污泥的正常输送,并堆放到指定的位置并保管良好。
2、完成污水站内相关清理、清洁工作。
(1)负责废浆、污泥堆放区及周围马路、二楼斜筛周围及楼梯的卫生清洁。
(2)负责废浆、污泥堆放区排水沟的清理。
(3)配合废水处理工长进行污水站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完成招标人(车间、班组)交办的其他与废浆片相关的工作。
(三)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投标人安排到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与其所要从事工作相关的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安全技能。
由于相应外包岗位的特殊性和国家相关安全管理的要求,招标人拒绝接受患有传染病、心脏病、依赖药物或酗酒、赌博、吸毒等的人员提供服务。
2、服务人员数量和采用工作制度:
(1)煤灰清理人员总数不得低于8人,采用四班三倒工作制度,每班不得低于2人,每班8小时,原则上每人不得连续上2个班。
(2)废浆清理人员总数不得低于4人,采用四班三倒工作制度,每班不得低于1人。
(3)上下班时间按招标人规定倒班时间,不得迟到及早退。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有足够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应服务,因缺人而影响服务工作的,招标人将按违约处罚。(此项将列入合同约定)
3、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
(1)服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员工,与投标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2)投标人已按国家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4、审查、体检和培训: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安排到招标人的服务人员进行审查并确认,以确保相关服务人员具有锅炉车间辅助工岗位或废水处理辅助工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
(2)投标人需付费安排通过招标人审查的服务人员进行安排。体检合格后,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交招标人验证后退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1份、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交招标人验证后退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交招标人验证后退回工人)、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后到招标人处报到。
服务人员每年由投标人付费安排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服务人员由投标人招回,投标人应另行安排人员替换。
(3)服务人员报到后应接受招标人的岗前培训,经试用一个月合格后算正式上岗。
5、因工作强度等需要,服务人员的年龄应控制在25~5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且其他条件符合的,可适当放宽到55周岁。
(四)其他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安排服务人员到招标人处提供服务前,应对所安排的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技能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以确保服务人员满足工作需要,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投标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及其他行为负全责。
2、投标人应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身心健康、称职的员工到招标人处完成工作。
3、投标人应在服务人员中选拔出2名工人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协助招标人锅炉车间和污水处理车间对其他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招标人根据服务人员的日常表现,有考核和任免权。
4、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由投标人与服务人员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报招标人备案。
5、服务人员在招标人提供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给予处罚、甚至将服务人员退回投标人,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投标人应管理好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6、投标人应为服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合乎工作环境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教育服务人员正确佩戴。服务人员若不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人管理制度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三、其他
(一)投标人为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人员与投标人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终止的,投标人应立即重新替换服务人员,不允许出现无劳动关系人员在招标人处提供服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续签意向(以书面为准),服务人员应立即离开招标人工作场所,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
(四)投标人必须按月准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若投标人未按月准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将应付给投标人的服务费用直接发放给服务人员,且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员承担。
(五)招标人授予中标人的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响应以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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