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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获得2012年广东证监局辖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评价活动A类公司评级
发布时间:2012/08/01作者:冠豪高新

 7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通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分类评价结果的函》,经公司自评及广东证监局复评,确定冠豪高新2012年分类评价类别为 A类。

 2012年3月21日,广东证监局印发《关于印发<广东证监局辖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上市公司提出了分类监管的要求,冠豪高新对照分类评价标准,认真开展分类评价自评工作,对公司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治理运作、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自我评价,自评结果经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审核确认后上报广东证监局复核,并最终评定冠豪高新为A类公司。

 对于A类公司,广东证监局将采取放松管制、事后适度监管的措施,加大对公司规范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机制创新等事项,这将有利于公司特种纸战略的推进实施,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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