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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4/01作者:冠豪高新
      2014年3月5日至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参加此次会议,积极发挥参政议政职能。
  作为全国第十一、十二届连任人大代表,黄阳旭代表深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肩负人民重托。履职期间,他认真倾听人民呼声和要求,恪尽职守,关注民生,做好调研工作,谏言献策,努力做好人民的代言人。会前准备了《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纳入金税工程管理、统一使用增值税发票的建议》、《关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改革的建议》、《关于要求大力支持广东省湛江市申报为较大的市的建议》、《关于延迟干部职工退休年龄的建议》等建议。
  在会上,黄阳旭代表积极发扬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聆听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工作报告。围绕“两高”报告,他参加广东代表团以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形式展开的热烈讨论,在两院自身建设方面,黄阳旭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欠发达地区司法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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