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维保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GH-2019-11-21-01
编 写: 黄育汉、温文豪
审 核
批 准:
编制日期:2019年 11月 21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冠豪”)、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湛江冠豪”)就其起重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投标人按时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起重设备维保项目。
2.维保内容:
2.1 湛江冠豪4台Ⅰ类起重设备、10台Ⅱ类起重设备;
2.2 广东冠豪59台Ⅰ类起重设备、43台Ⅱ类起重设备;
2.3 广东冠豪不干胶车间10台Ⅰ类起重设备、2台Ⅱ类起重设备;
2.4 技术文件详见第三章:起重设备维保项目工作要求书、起重设备维保项目技术要求书、电动葫芦维修保养项目表、桥式起重机维修保养项目表。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起重机械维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工作人员应持有起重设备维护证、行车驾驶证和电工证等。
3、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具有起重设备维保的专业力量和经验,应在资格文件中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具有进行起重设备维保所需的设施和专业能力。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文件(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价格表(见第四章报价表格式);
(3)偏离表(见第四章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
(4)起重设备维保项目承包方案(内容包括维保人员组成名单和资质、日常维保响应措施与保障、应急预案等)。
1.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起重机械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同类业绩介绍;
(5)起重设备维保的专业力量和经验证明。
1.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页签)。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资格证明文件1式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投标人要按投标的内容填写总价、分项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应包含招标标的及服务要求中的所有费用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合同将优先授予符合招标需求、服务质量同等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1.5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1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6 当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有权作投标无效处理:
(1)未能按照1.2的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未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订。
(3)资格证明文件未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投标单位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不能说明合法原因的。
2、开标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4时。
3.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及支付
(1)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2)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汇款单时间为准,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款项用处),超此时限后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将已存入招标人账户固定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
① 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④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招标人保证按合同规定拨付项目进度款,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18000.00 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招标人将固定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凭银行出具的资金转入有效证明和招标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若中标人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即取消该中标人的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认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开标及评标
1、开标日期:2020年2月5日14时,地点: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1.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3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报价的撤回及其有关声明等,招标人将做记录。
2、初审
2.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评标
3.1 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3.3 投标方如有以下情况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方不按报价表进行报价的;
(2)报价方案明显偏离市场水平又无确凿依据的;
(3)承包方案可行性不足或难以保证招标项目工作要求的。
4、中标通知
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需要时可以书面确认。
4.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中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4.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定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最终报价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四、声明:
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遵守制度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作废。
3、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4、招标人对报价人的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忠,联系电话:13828226834。
2、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3、技术联络人:黄育汉,联系电话:13828265316。
4、招标人账户:
开户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湛江东海支行
账 号:4400 1688 9480 5300 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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