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
附件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参文本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
附件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参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