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 判 公 告
一、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基地固废销售项目
项目编号:HTGF2025-021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的2家固废销售法人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采用集中统一的原则,由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组织,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成交单位成交后分别与2家法人签订供固废销售合同。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2025合同包预算金额(预估)
¥8,973,539元((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3,204,144元,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5,769,395.00元)。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谈判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谈判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需提供公安局备案的废品、再生资源回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业绩要求:报价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1年内承担过2项固体废物回收业绩(报价单位需提供项目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清单并加盖回收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如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 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报价单位承诺成交后购买以我司为投保地址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承诺函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保人员必须与提供组成架构中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固废回收人员一致;
注:安全生产责任险标准:每个人员购买107万保额标准;报价单位在谈判文件中需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中选后会根据我司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提供关于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诺函)
7、报价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谈判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信用信息: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单位需下载信用报告作为附件加盖公章(销售人将现场查询真伪)。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其它要求:无。
11、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报价单位。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报名表格和申请人资格条件(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谢东xied@chinapaper.com.cn。
2、时间:2025年 3月 18日 起 至 2025年月25日 每日9:00~12:00,14:30~17:00(获取日为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西路508号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成功后,以邮件的形式发出。咨询电话:谢先生13802678905,邮箱:xied@chinapaper.com.cn
五、谈判须知
(一)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前(北京时间),未按时递交者视为无效文件。
地点: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508号)。
方式:现场提交或者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递交以销售人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若销售人未在规定时间前收到谈判文件的,视为无效文件)
(二)谈判开启
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508号)。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谈判方式
本项目各报价单位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谈判。
(五)谈判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位资质要求文件;
(2)价格表(见附件5、附件6);
(3)响应文件格式其他附件
注:请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文件,如有缺漏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文件数量:
(1)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要每页均为实质性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谈判文件中有要求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署或盖私章的地方应按要求盖章或签署,否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正副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本为正本的扫描件),U盘存贮。
3、响应文件密封:正本与副本、U盘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封面须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要按响应的内容填写单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及服务要求中的所有费用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报价单位可根据附件5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5)废铁线报价请参考珠海废品网(http://zhuhai.zgfp.com/)每个月月未最后一天“统一废铁”均价,其报价要求不低于“统一废铁”均价上浮40%后的价格,本次报价以2025年2月28日的统一废铁均价换算为2310元/吨为最低基准价,后期按照此次报价计算的上浮率结算。;除废铁线外其它品类报价均不得低于附件6 谈判分项报价表最低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六)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的报价单位须在谈判截止日期前将谈判保证金交至珠海红塔
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形式保证金接受电汇、转账、银行保函。
2、谈判保证金额度:150,000.00人民币元(壹拾伍万元整)
3、收款账号
户 名: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金鸡支行
银行账号: 4400 1646 4410 5028 8011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报价单位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报价单位需开具谈判保证金利息发票等相关凭证办理退还利息事宜)
(2) 报价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报价单位与销售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报价单位需开具谈判保证金利息发票等相关凭证办理退还利息事宜)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响应文件的;
(2)报价单位依法属于或被视为串通报价行为的;
(3)报价单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弄虚作假的;
(4)报价单位以行贿谋取成交资格的;
(5)成交单位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若有);
(6)报价单位提出的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7)成交单位除不可抗力和销售人认可的合理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8)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销售人签订合同的;
(9)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销售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注:保证金接受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少于谈判文件的谈判有效期;递交文件时请将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包装),请备注说明是本项目的保证金,因报价人未标记或标记不清造成查账有误,或导致报价人谈判资格被取消的,销售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 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销售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 在成交单位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销售人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损失。
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后30日内有效。
4、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可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银行转账方式
(2)由销售人接受的国内的一家信誉好的银行提交的独立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正本一份;
(3)如提供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前失效的,成交单位需在失效前5天按合同约定提供有效保函。
5、履约担保的退还:如成交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销售人将于合约到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额。
6、履约保证金账号:
户 名: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金鸡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646 4410 5028 8011
户 名: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金鸡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646 4410 5300 1515
注:保证金需根据红塔、华丰各自成交金额分别缴纳至对应账户
六、声明:
1、合同执行周期内,如遇国家或广东省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保政策规定细化要求,乙方需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给我司及政府部门备案,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未达到国家环保政策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标准要求,已无法合规处置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赔偿给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2、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日起30天内,谈判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项目联系人:谢东
电话:13802678905
邮箱:xied@chinapaper.com.cn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