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品物流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品物流运输项目 ZJGH2024-1201
二、标段名称与预算金额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合同期限 | 项目预算(万元、含税) |
标段1 | 汽运、海运 | 1家 | 1+1 | 500 |
标段2 | 汽运 | 1家 | 1+1 | 250 |
备注:
(1)本表中各标段预算为近一年发运金额的估算值,具体结算量以实际发生的运量为准。
(2)本表中的目的区域为概括区域,实际业务过程中并非锁定不变。
(3)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折扣率=折后价/最高控制单价*100%。(例:以某条线路最高控制单价100元为例,标段折扣率为98%,则该线路折后价=100*98%=98元)。
三、投标方式:允许对单个或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兼投兼中。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内容自拟如有需要,可随时向招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招标人现场查询核验。)
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需持有市级或以上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标段一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船运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船运服务,需持有中国交通运输部或注册所在地或业务主要发生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船承运人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备案信息)。
■注: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方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以下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见附件1)。
2、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人邮箱(chenmj@chinapaper.com.cn)。(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2)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①登录“https://www.gsxt.gov.cn/”→②点击右上角“登录”(新用户需注册)→③搜索栏输入公司名字→④截图须含公司股东信息)
5、招标人根据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向登记表中登记邮箱回复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如交纳了标书工本费的将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至指定邮箱)
提示:报名需要提供:①《购买标书登记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⑤缴纳标书款凭证
6、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平湖新仓支行
银行账号:1204 0809 1900 0016 050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9日8:30至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冠豪高新总部)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月9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冠豪高新总部)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888号 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敏杰
联系电话: 17325750845
十三、监督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631455252
监督举报邮箱:chenxl@chinapaper.com.cn
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