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珠海华丰纸机烘缸及卷取缸喷涂服务(共5台)项目第二次公开磋商,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 日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9 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024101
项目名称:珠海华丰纸机烘缸及卷取缸喷涂服务(共5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玖拾贰万元整 (¥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珠海华丰纸机烘缸及卷取缸喷涂服务项目
合同预算金额:¥9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珠海华丰纸机烘缸及卷取缸喷涂服务(共5台)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9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珠海华丰纸机烘缸及卷取缸喷涂服务(共5台)加工总时间为144小时(开工120小时内必须优先完成4个烘缸喷涂作业),具体实施日期等待甲方提前五天通知。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 的除外;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磋商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签名);(若应邀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 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其它要求:无
5.成功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表格(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刘玉龙(liuyl@chinapaper.com.cn)
时间:2024年 9 月 18 日 起 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获取日为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西路508号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成功后,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 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提交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路508号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刘玉龙(13631291620)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9 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路508号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包含的采购产品应根据使用需求,综合考虑所需采购的设备和仪器的性能和价格等因素;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邀请参与参加磋商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称: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高栏石化区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龙
电话:13631291620 (项目咨询) 邮箱:liuyl@chinapaper.com.cn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