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基地两厂2024年度保洁、绿化及垃圾清运服
务项目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HTRH2024-0301
二、项目名称:珠海基地两厂2024年度保洁、绿化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1、总金额:¥1,740,000.00(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元整)
2、分项金额:
标段1:预算金额(红塔仁恒):¥903,750(人民币玖拾万零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标段2:预算金额(珠海华丰):¥836,250(人民币捌拾叁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注:分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单个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内容:
标段1: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洁、绿化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标段2: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洁、绿化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标段1、标段2采用兼投并中形式,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同时参与项目标段1、标段2投标或独立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项目标段1、标段2按招标文件约定形式独立评标,投标人不得将标段1、2的标书合并为一份标书递交。
四、本项目签约法人主体有两个: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招标人现场核实营业执照最新存续状态,结果以实时查询为准,但投标人亦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招标人现场核实营业执照最新存续状态,结果以实时查询为准,但投标人亦必须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如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 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两份2022-2023年间承包工厂类绿化、保洁服务项目年度服务相关业绩合同;
5、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发包方以及中国纸业的承包商黑名单、未被列为国家“联合失信惩戒黑名单”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无需提供,以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注:
(1)本项目保洁、绿化服务部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垃圾清运部分允许分包。
(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8 月 22 日至2024年9月 1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以下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获取标书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2、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人邮箱(wangdw@chinapaper.com.cn)。。
3、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整,如属中小企业性质(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可免费获取。(投标人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自行下载)。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为准,导出截图需包含公司名称、所属行业等资料,(导出结果需加盖公章)。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按要求收取标书工本费。
4、招标人根据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向登记表中登记邮箱回复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如交纳了标书工本费的将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至指定邮箱)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鸡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46441050288011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8:30至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08号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08号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2024年 9 月 2 日,(届时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人邮件通知为准)
十三、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08号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大文 联系电话:17790065511
十三、监督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631455252
监督举报邮箱:chenxl@chinapaper.com.cn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