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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1/08/02作者: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招标单位: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GH-2021-0726            

   写:   陈忠                      

   核:                              

编制日期:20217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是所投标的制造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若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授权证明或代理销售证明文件。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文件(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报价表(见第二章报价表格式);

3)偏离表(见第二章偏离表格式);

4)投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2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

1.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页签)。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各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资格证明文件1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说明:招标文件附件中已经提供格式文件的,不足之处可另纸补充,但不得更改格式。

1.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投标人要按投标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包含因投标发生的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1.6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4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7 当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1)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未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订;

3)资格证明文件未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投标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不能说明合法原因的;

5)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的。

2、投标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3、投标截止时间:202182314时。

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如采用快递方式,请注意投标文件密封性的完好,并预留邮件投递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及支付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及评标

1、开标日期:202182314时,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1.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3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报价的撤回及其有关声明等,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

2、初审

2.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评标

3.1 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3.3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通知

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需要时可以书面确认。

4.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中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五、声明:

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遵守招标人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作废。

3、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招标人对报价人的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忠,联系电话:0759-2370166

2、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技术联络人:袁金仓,联系电话:1830016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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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部分).docx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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