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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厂区员工通勤车租赁招标书
发布时间:2018/11/13作者: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司厂区员工通勤车租赁招标书

根据我司相关规定拟将员工通勤车租赁业务进行公开招标,特向具有资质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通勤车租赁业务。

1、行车路线、时间:(详见附件五)

2、车辆数量:

东海厂区,40座以上空调大巴13辆

冠龙厂区,40座以上空调大巴2辆

3、签约合同期:两年一签;

4、车辆证照齐全,车辆符合国家客运车辆的标准及安全要求。

5、驾驶员必须持有客运车辆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应驾驶证,司机驾龄不低于5年。

6、车辆保险齐全(包括路桥费、交强险、第三者任险及座位险),商业险不少于100万元,乘客座位险不少于2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不少于30万元。

7、月结转账方式,需提供税务发票并承担税金。

8、有完善、系统、专业的通勤服务技术方案,应急预案,服务承诺,安全预案,专业专人负责等

二、投标资格:

投标方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所有权的车辆;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经营范围具有车辆营运业务及获取交管部门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许可。经营业绩良好的车辆承租经营企业。并在以往运营中无任何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书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书(见附件二格式);

(2)投标价格表(见附件三格式);

(3)偏离表(见附件四格式);

(4)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写)。

1.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方情况表;

(4)同类业绩介绍;

(5)投标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1.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署(页签),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资格证明文件1式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 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投标方要按投标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应包含招标标的及服务要求中的所有费用、履行合同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4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6 当投标方的资质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方有权作废标处理:

(1)未能按照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未与投标书分开装订;

(3)资格证明文件未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必须是法人公章);

(4)投标单位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不能说明合法原因的。

2、投标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15:00。

3.1 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司。

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及支付、退还。

(1)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2)投标方必须在投标前将保证金汇入招标方指定账户(以汇款单时间为准,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姓名及款项用处),超此时限后汇入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竞标。

(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将已存入招标方帐户固定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

①   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④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施工合同。

(4)中标方的保证金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方的保证金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按附件四格式申请)。

5、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招标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100000 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发包人将固定投标保证金¥100000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凭银行出具的资金转入有效证明和招标人确认该款项到帐后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若中标人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即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认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在合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开标及评标

1、开标日期:2018年12月6日15:00,地点: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

1.1 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和诺需要投标方代表参加,另通知。

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3 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方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及其有关声明等,招标方将做唱标记录。

2、初审

2.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评标

3.1 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过程质量控制。

(2)技术服务

(3)经营信誉、业绩

4、中标通知

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公布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需要时可以书面确认。

4.2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中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3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五、声明:

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不遵守我司投标制度规定的投标人,投标作废。

3、招标方有接受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招标方对落标方的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洪庆建,联系电话:0759-2370167

2、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技术联络人:杨香忠,联系电话:13828270966

4、招标方账户

   开户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湛江东海支行

   账  号:4400 1688 9480 5300 345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下载 : 2018/11/20181113110658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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