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招标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2018年货物运输拟对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竭诚欢迎拥有良好运输网络资源、管理水平先进的物流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全国货物运输业务:公路运输(整车及零担)、铁路集装箱运输、 海运集装箱运输。
项目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吨/年) |
物流商(家) |
包01 |
广东省内公路整车运输业务 |
90000 |
3 |
包02 |
广东省外公路整车运输业务 |
40000 |
2 |
包03 |
公路零担运输业务 |
6000 |
2 |
包04 |
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
3000 |
2 |
包05 |
水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
60000 |
3 |
包06 |
出口集装箱拖车及代理业务 |
20000 |
2 |
对于各项目包说明:
1、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对以上各包进行响应,也可多个同时响应。以上数量为企业预算数量,最终按评标综合得分排名,进行中标运量份额分配(一标60-70%,二标20-30%,三标10%)。
2、装运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厂区、太平厂区)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铁路、水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专业和较先进的操作理念,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运输单位联合投标。一旦确定中标单位则不得转包。
2、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运输车型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若因此造成货物毁损、灭失、被扣或延误交货期等,均属投标方责任,应按实际损失额全额赔偿。公路汽车运输投标人负责货物的捆轧固定、货物安全运输防护。投标人应具有充足的集装箱源及车源,必须保证完成运输计划不得“拒单”,累计超过2次取消承运资格。若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甲方订单时,招标人有权利转单给其他的承运商操作,由此而产生的超出协议价的差额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价格表所列的运输时间执行,延期交货造成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保证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服务。汽运承运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确保安装有卫星定位系统的GPS等监控装置,以便进行查询与跟踪。投标人具备TMS运输管理系统或运输服务平台系统。
4、资质证明文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包括:
4.1最新年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2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公路运输投标方自有车辆不低于十辆,须提供车辆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投标方概况、管理体系,包括对员工、司机、车辆、安全、服务保障等各方面的管理措施。
同时提供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人应按运输服务考核指标出具运输服务承诺书。
3、报价表
3.1报价表分类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费用填写,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统一格式报价表填写盖章,并提供电子版一份(限U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2包01-03报价为保价运费,含货运险及税金(须开具税率11%的运输增值税发票)。包04-06报价为含税运费。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投标人在中标后支付2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
2、运费结算方式
以《运输单》和《发货通知单》回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运输增值税发票,连同《发货通知单》回执联提交结算,招标人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交收
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6日下午4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寄至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陈忠收,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电话:0759-2370166 13828226834。
六、声明
评标由招标小组对投标人承运能力、交货时间、企业信誉及业绩、合同的执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价。
本次招标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和决策权归属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者对标书理解有误的,应由其自行负责,不得提出申辩及索赔。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