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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获评为湛江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发布时间:2012/03/31作者:冠豪高新

 2012年3月29日,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湛江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会议表彰了2011年度“湛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湛江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冠豪高新继2010年度获评为“湛江市AAA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后,在2011年度更是获评为全市十家“湛江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之一,是湛江开发区的唯一上榜企业。

颁发湛江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牌匾

 大会由市委副书记麦教猛主持,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市总工会、劳资关系三方领导及模范代表等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冠豪高新副总经理靳建荣出席会议,代表公司上台领奖,并代表获奖企业上台宣读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向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发出五个方面的倡议: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强化民主管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加强人文关怀,促使职工全面发展;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靳总的发言生动务实,引起与会人员的共鸣,赢了阵阵热烈的掌声,充分展示了冠豪高新的企业风采。

靳建荣副总经理宣读倡仪书

 市委书记刘小华在会上做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共建共享幸福湛江》的重要讲话,他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推动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的高度,以更高的要求、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把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获奖单位代表合影留念

 获评“湛江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对冠豪高新多年以来企业劳动关系工作的高度肯定,今后,冠豪高新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和谐企业关系的建设,模范守法、关心员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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