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冠豪资讯 - 冠豪新闻
冠豪高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05/26作者:冠豪高新

 2011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冠豪高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广东代表团的代表们一起出席了会议,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会议期间,黄阳旭代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本着改革、创新、和谐的时代精神,围绕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遇到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问题,精心准备了《关于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加快增值税立法的建议》、《关于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建议》、《关于把“基尼系数”纳入十二五规划及测评指标的建议》、《关于加快沿海高铁提速的建议》、《关于把湛江建设成为中国冬季蔬菜供应基地的建议》、《关于严厉打击和惩罚拐卖儿童的建议》、《关于请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我国废纸资源回收与利用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等七份建议。

 其中,在《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和加快增值税立法的建议》中,黄阳旭代表指出,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太窄,使其积极的经济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更有力的改革措施迟迟未能推进落实,延缓了许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因此,建议要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使增值税逐步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成为贯穿工、商、服务业的税种,为国家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要加快增值税立法,从法律层面上保证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并得以有效落实,进而加快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    

 在《关于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建议》中,黄阳旭代表指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使中央与地方政府(指省以下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趋向相对规范化,“两个比重”明显提高,但分税制在中央集中财力的同时弱化了地方财政的自给能力,导致了地方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的困难。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比例,解决地方财政困难问题。




联系我们

  • 热线:0759-3399898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59763号 Powered by vancheer